市纪委纠风室主任罗显明一行来到我局,就我市2007-2009年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
在副局长刘晓理、局纪检组长李桃阳的陪同下,罗显明主任一行认真查看了资金使用情况、学员档案、代金券等资料,认真核查了学员身份和补贴情况。
据我局科教科科长尹小平介绍,全市3年共安排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2155.23万元,其中,中央、省级财政资金1890万元,市级配套120万元,县级配套115.23万元,人均补贴414元。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严格按照《湖南省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实行代金券制度,补助资金仅用于农民的培训费补助,有效确保了培训资金专款专用,使阳光工程培训资金更好地惠及农民。
罗显明主任对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认为该项资金按培训人数足额拨付到位,做到了专款专用,管理规范,取得了应有效果。他希望我局在今后该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,并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,使更多农民培训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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